馆陶本地宝 > 办事指南 > 馆陶出入境 > 馆陶台湾通行证 > 非我省户籍人员办理赴台证件须知
非我省户籍人员办理赴台证件须知
2015-12-30 08:43【我要纠错】

【导语】:河北省省内其他省份常住人口在翼办理入台证件,有哪些须知的呢?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好了。

  一、受理申请对象

  (一)年满60周岁(含)以上,且在冀居(暂)住已满6个月(含)以上的人员(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),可在居(暂)住地申请普通护照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各类赴台签注;

  (二)在冀居(暂)住已满6个月(含)以上的人员(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),可在居(暂)住地申请换(补)发普通护照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再次赴台同类签注;

  二、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:

  (一)提交填写完整且贴有申请人近照的《中国公民普通护照申请表》或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》;

  (二)提交申请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(未满16周岁申请人未办理的可不提交)原件。对于居民身份证在申领、换(补)领的,应当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;

  (三)提交符合办理证件要求的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或照片电子版(受理机构为申请人免费采集制证电子照片的可不提供);

  (四)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居(暂)住6个月(含)以上的证明(包括居住证、暂住证等)原件;(五)申请赴台出入境证件及签注的,还需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;

  (六)申请换发证件的还需提交原持有证件的原件。

手机访问 馆陶本地宝首页

热门推荐